我国需要《土地法》对土地分级确权.
我常常思索土地问题,我们国家为什么不能有一部《土地法》?我们现在用一部《土地管理法》来管全国,不仅管新疆的沙漠,沿海的海滩,甚至管到了老百姓的炕头上。我们国家的土地情况很复杂,省与省不一样,就是一个县的土地情况也不一样。比如我们所在的徐水县,西部是太行山区,东部是大平原,一部《土地管理法》能管得好吗?世界上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有《土地法》,我们为什么不给土地确权?制定本国的《土地法》呢?
厉以宁先生曾讲到,要给农民确权,但他想确定的是农民的承包权、使用权和房产权,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土地确权?现在的《土地管理法》不仅违背本国的宪法,而且其本身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维护者和强化者,是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的延续,是从前苏联拷贝过来的。
现在我们的土地分成了集体所有和国有。1958年的时候,全国人民建户口,农村的土地成了集体的,城市的土地成了国有的。我国的宪法也承认,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,那么《土地管理法》为什么要管到农村集体的土地?要管到农民的宅基地呢?农村的承包法是谁定的?集体所有权者没有权力制定这个承包法。我想我们非常需要在国家层面上,将土地确权,就像交通法一样,把道路划分为国道、省道、县道等不同级别,国道归国家管,省道归省里管。我们的公路交通发展非常快,省市县都有权力修建公路,我们的大午集团还修了四公里的公路。土地为什么不能这样管呢?比如说大江大河、海域,由国家管理;小河、大山,都可以由省来管理;小山、小溪、干渠,可以由县来管。
国家管这么多有什么好处?所谓的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更是个模糊概念。现在耕地有多少?一亩耕地产多少粮食,清楚吗?我们这里一亩地一年能产2000斤粮食,包括1200斤玉米和800斤小麦,全国平均亩产量也在800公斤左右。到目前为止,全国最高的粮食年产量是11000亿斤,也就是说,如果一亩地产1000多斤粮食,10亿亩足够,如果亩产1500多斤的话,7亿亩足够。哪有什么18亿亩的问题?
我们现在应该有一部土地法,废除土地管理法。不过现在的法律修订的着力点还是修改《土地管理法》,所以大家看到的和感受到的是司法问题,其实更重要的应该是立法问题。
大午集团现在建筑面积有1000亩,但还是非法生存的状态。我们没有一寸土地是国有土地,只是集体建设用地。虽然我们是84年建厂,87年才出台土地管理法,但我们一直得不到合法手续。(来源:大午集团)